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宿粮食仓储园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宿迁市宿城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区行审备[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苏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苏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办十番居委会(开发南区)粮二路西
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2亿元,建安投资约2亿元;总建筑面积23706.6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万吨粮仓建设(4万吨仓容的平房仓和6万吨仓容的浅圆仓),配套建设150吨/批次烘干房及办公房、消防、配电、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苏宿粮食仓储园项目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等。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所监理工程施工承包人、货物或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苏宿粮食仓储园项目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等。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所监理工程施工承包人、货物或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200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1)工程开工后每3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一个付款周期末付已完工程合格计量款对应工程监理服务费的7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已完工程合格计量款对应工程监理服务费的80%;(3)缺陷责任期满14天内结清余款。最终监理费用=最终审定的委托监理范围内的建安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中标折算费率(中标折算费率=中标价/20000万元×100%)-考核扣减金额。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苏宿粮食仓储园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及上述范围内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设备供货、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1投标报价(5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10%,15%,20%,25%,30%;Q1 值在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1 分,每低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2总监素质 (6分)
4.3资源配置与业绩(29分):专业配置(20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投标人业绩(3分),第三方信用报告(2分)。
4.4监理大纲(15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5.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确保从 2022 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配备不低于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 09:00至2023年03月1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通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30。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苏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经济开发区粮食物流园1号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栋15楼 |
联系人: |
钱子伟 |
联系人: |
周辰 |
电 话: |
17895050440 |
电 话: |
18262844633 |
传 真: |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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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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